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

臘肉和臘腸和臘狗和臘鴨和和乳鴿和乳豬和乳狗

在廣東省北面的連州市有一個叫東陂鎮的地方,據聞因地理關係,每年秋冬季節,乾燥的北風能長期吹散當地的濕氣,使製作乾燥的肉類食品十分方便容易,而且肉類因不經火爐烘焙,直接風乾,自會散發一種獨特的天然風味和香氣云云。所以那裏的二萬多人口之中大約有三份之一的人從事這種營生。據當地鎮政府提供的資料,買賣這種風乾肉類商品的生意額,一年能達到一千多萬元。

在這種天然條件下,可以風乾的肉類製品例如常見的臘鴨,臘腸,臘肉,臘豬腳,自然種種不缺,而且當地還出產聲稱已經有三百多年歷史根據的「臘乳狗」。製作臘乳狗的方法和其它臘肉製品差不多,但必需要選用大約三到、四個月的小乳狗做「食材」,祇因為牠們「肉質口感鮮嫩,又爽又香,不腥不膩,可蒸可炒……」。那裏的人說:「這是中國的飲食文化,也是歷史、傳統、習俗……,又狗肉更有食療作用,可以滋補暖身,所以特別要在冬天吃。」

當地人每家每戶都養所謂的「土狗」做乳狗的生產源頭,和養豬隻取小豬做烤乳豬、養鴿子取小鴿做烤乳鴿、養鴨子取鴨蛋……做鹹蛋或臘肉品其實沒有甚麼分別,而且忠心老實的狗會替人看戶守家,到母犬產子,又可取來做臘乳狗,真是一舉兩得,絕對符合經濟效益的理論。

受西方文化無辜感染影響的人,把貓兒狗子視為人類朋友,絕不把牠們當食物,也會鄙視這樣做的人,自然失去品嘗和領略這種土產美味的機會。更覺得因為母犬信任飼養牠的主人,才會讓小犬被主人拿走,卻不知道她的小兒女會被殺害,最後被製成臘肉的這種做法太沒有「人性」。我國東陂鎮的這種傳統「文化」自然受到一些批評和指責。

但取小犬做乳狗和取走小豬、小鴿和鴨蛋做成食物有甚麼分別?把母豬、母鴿或母鴨所生的子女或產下的蛋取走,對那些母親動物來說有甚麼差異?那刀子捅進身體和割破喉嚨做成的痛楚的和恐怖感覺在大犬小犬、大豬小豬、大鴿小鴿來說又有甚麼不同?為甚麼對殺死小犬去做「臘乳狗」就橫加冷眼指責,對其它大小動物做成的「臘味」和用小豬小鴿烤成的「乳豬」和「乳鴿」卻必安理得地接受或沒有絲毫厭惡的情緒反應?為甚麼在批評製作和食用臘乳狗是野蠻又殘忍的同時卻可以歡歡喜喜地大吃臘腸、臘鴨、臘肉,乳豬、乳鴿……?

無論解釋是怎樣的理直氣壯,理由是如何的充足詳盡,一天不明白和接受此中的道理,不外和蠻荒森林的生番學會了吃人前先要把人煮熟,肢解後放到碟子上,才用刀叉切吃,最後拿起餐巾輕拈一下打著飽嗝的嘴角就算與「文明」接上軌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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