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龍尾灘引發的聯想(上)

最近有網友說到年少的時候,目擊家人屠宰一些可愛而珍稀的動物,但自已亦無奈地吃了用它們泡制而成的食品。現在固然知道不對,說笑自已當時年少無知,不知者不罪。另一網友則提出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不知者真的不罪嗎?」

大埔龍尾灘上的小生物圈近來受到大批市民「關注」,大人小孩到灘上深掘沙底,揭開石塊,意欲瞭解大自然生態云云。大家自然不會看完就走,兩手空空的離去,總要「做點甚麼」藉此強化曾到此一遊的經驗。

人對著無知懵懂的低等生命,在強弱懸殊的情況下,祇能出現兩種情況:任由牠或控制牠。所以在前述的心理之下出現強弱大小不一的干擾現象,例如記者報導說的將活海星當忍者飛鏢拋擲或者將牠們肢解撕裂和挖去內臟;捕捉到大量海膽後堆放牠們到岸上生生曬死;把小蟹踏扁或把牠們的雙箝扯斷後放走;捕捉小魚蝦或寄居蟹當玩具……等「活動」,全部都屬於正常反應下出現的行為。那個遲些時必然煙消雲散的「守護龍尾大聯盟」實在不必大驚小怪。

在龍尾灘上的小生物受到的虐待,多由有成人在場陪同的小孩所做成。以常理推斷,這些小孩並非天生邪惡,大部份人的心理也應該沒有嚴重的問題,那麼小孩子傷害動物的原因或動機是甚麼?

從美好願景的角度看,幼齡兒童是純潔無瑕的,罪惡和凶頑必然與這些幼稚的心靈無關,祇是人漸長大,才受影響而學會或被生活所逼才做壞事。這是真的嗎?想象把一隻對人類沒有自衛能力的小生物,放到嬰兒床內和一個已能抓握站立的小孩共處,小生物的下場差不多一定不會好過。這種由無知而原始狀態所產生的心理和行為反應,是最純潔的無瑕,但對其它生命來說,卻是最大的惡。

對活物從未產生任何經驗的小孩子,看到他從來未接觸過的活動物體在可接觸的範圍內出現,必然凝神觀查,然後多在「任由」或「干擾」的兩種心理反應之中,選擇後者,再根據個人性格引出不同程度的干擾以至控制的方式,然後施加到小生物身上。這些反應和出現的行為,無需教授和學習,是人類的本能。至於遇到上述情形,在心理上一點漣漪也沒有產生而毫無行為反應的小孩,相信為數甚少。其實兩類物種相遇,必然出現不同程度的互動和反應,祇是人類的本領和貪欲太強橫,對任何動物,都是無法抵抗的對手,對地球的所有生物來說,人類都不過是殘暴的侵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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